| 2010年平安夜(12月24日)、圣诞节(12月25日)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市中心城区道路的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0年12月24日、12月25日的18:00时至22:00时,广场路、消防路、交通路黄石饭店路口至百货大楼路口实行交通管制。与此同时,支队视情适时对中心城区的下列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即武汉路中心医院路口至火车站路口,黄石大道天津路口至颐阳路口,南京路物资局路口至市工商银行路口。交通管制期间,除公交车、出租车外,其它机动车辆禁止通行。
二、在交通管制期间,将湖滨中路华新路口至陈家湾路口、颐阳路陈家湾路口至市总工会路口、天津路黄石大道路口至商场路口的非机动车道上设立临时停车场,供机动车驾驶人临时停放机动车辆。严禁机动车驾驶人在黄石大道天津路口至颐阳路口的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上(护栏内)停放机动车辆。
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管制区域内的道路上(含人行道),举办促销及有关演出等活动。
四、敬请有关单位及广大市民,在平安夜、圣诞节期间出行时,尽量减不使用公务车或私家车,优先乘坐公交车,并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工作。对不服从交警管理的,将依法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
黄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0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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